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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2—2003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免费下载)

时间:2013-11-21 13:52  来源:www.hk-yq.com  作者:纸张检测仪器  点击:
GB/T 462—2003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免费下载)/纸张检测仪器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IS0 287;1985(1991年确认)《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烘干法》。
本标准代替GB/T 462-1989《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法》。
本标准与GB/T 462-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中的有关规定(见第1章);
——增加了试验原理(见第4章);
——修改了仪器规定(见第5章);
——增加了试样选取的有关内容(见第8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轻工业造纸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俊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62-1964,GB/T 462-1979;
——GB/T 462-1989。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引   言
为了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与ISO/IEC导则和指南体系相协调,促进贸易和交流,有必要根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对GB/T 462-1989《纸和纸板水分的测定法》进行修订,使标准的编写更规范化,结构更趋于合理。本标准根据GB/T 1.1-2000的要求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结构如前言所述。
1  纸张检测仪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取样时纸和纸板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纸和纸板,但这些纸和纸板不应含有除水分以外,在规定的试验温度下能挥发的任何物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T 450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GB/T 450-2002,eqv IS0 186,199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分  moisture content
纸和纸板中的含水量,即按规定方法烘干后,纸和纸板所减少的质量与取样时的质量之比,一般以百分数表示。
4  原理
称取试样烘干前质量,然后将试样烘干至恒重,再次称取质量.试样烘干前后的质量之差与烘干前的质量之比,即为试样的水分。
5  仪器
5.1  天平:感量为0. 001g.
5.2  试样容器:用于试样的转移和称量。该容器应由能防水蒸气,且在试验条件下不易发生变化的轻质材料制成。
5.3  烘箱:能使温度保持在105℃士2℃.
5.4  干燥器
6  容器的准备
取样前应将数量足够、洁净干燥的容器编上号,并在大气中平衡,然后将每个容器称最并盖好盖,直至装入样品。
7  取样
应按照GB/T 450取样
注:如果取样的地方温暖而潮湿,应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造成水分损失,操作时最好带上橡皮手套。为了避免因样品暴露在大气中,会使其水分发生变化,取样后应产刻将样品全部装入容器中。
8  试样的选取、制备和称量
    从整批中取出的各包装单位的取样过程应按8.1或8.2的规定进行。
8.1  当包装单位可拆包或可全部打开时
8.1.1  当包装单位内无小包装时(有或没有垫板)
8.1.1.1  测定一批样品的水分平均值
8.1.1.1.1  当纸或纸板的定量小于或等于224 g/m2时。
    应去掉最外三层和全部已损坏的纸张,依次选取至少四张试样,将试样快速折叠或切开后全部装入容器中。容器中装的试样应至少为50g,称量装有试样的容器,并计算试样质量。
    应从所取的包装单位中,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注1;去掉纸张层数的多少取决于包装效果和贮藏条件.
注2:如果是定量较低的纸,50g试样的体积一定很大,因此可以使用较少量的试样,但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8.1.1.1.2当纸或纸板的定盛大于224 g/m2时。
    应去掉最外层和全部已损坏的纸张,取一张或多张试样,试样宽度应为50 mm~70 mm,长度应不小于150 mm,其总质量应至少为50g。将试样直接装入容器中,称量装有试样的容器,并计算出试样质量。
应从每一采取的纸样中,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8.1.1.2测定纸页中间与边缘的水分变化
按照8.1.1.1.1或8.1.1.1.2造取样品,并连续选取若干张样品,使之足够两份试样。每份试样应至少为50g.且应按照图1所示方法切取试样(见注)。
    按图1所示,将所选样品切成50 mm~ 75 mm的试样,并切除距离原样品边缘150 mm以内的纸和纸板。切好后去除顶层和底层试样,并将中间的两组合并成一份试样。每种样品应有两份试样,每份试样的质量应至少为50g。立即将两份试样分别放人容器中,并称量装有试样的每个容器,然后计算出每份试样的质量。
注:如果是定量较低的纸,50 9试样的体积一定很大,因此可以使用较少的质量,但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8.1.2  当以包装单位(令、包)作单位并包装成件时(有或没有垫板)
  按照GB/T 450选取包或令的样品,并按其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
8.1.2.1  测定一批样品的水分平均值
8.1.2.1.1  当纸或纸板的定量小于或等于224 g/m2时。
    应从每令或包的中央依次抽取四张试样,其后步骤应按照8.1.1.1.1中所述.
应从所取的包装单位中和每个位置上,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8.1.2.1.2当纸或纸板的定量大干224 g/m2时。
    从每令或包的中央依次抽取的纸板应足够两份试样,每份试样的质量应至少为50g,其制备方法应按照8.1.1.1.2中所述。
应从所取的包装单位中和每个位置上,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8.1.2.2 测定纸页中间与边缘的水分变化
    按照8.1.2.1.1或8.1.2.1.2选取样品,按照8.1.1.2制备试样。
8.1.3当单位是卷筒时
8.1.3.1  测定一批样品的水分平均值
    将卷筒外部的损坏层全部去掉,如果纸和纸板的定量小于或等于224 g/m2.应至少再弃去三层未损坏层。如果纸或纸板的定量大干224 g/m2,应至少再弃去一层未损坏层(被弃去的层数取决于包装好坏和贮藏条件)。
    沿卷筒横向切取至少厚5 mm的样品层,然后将样品层铺平。在选取的样品层上沿卷筒纵向切取宽50 mm~75 mm的试样组。在靠近卷筒的两个边缘各切取一组试样,在卷筒中部切取另一组试样,或从卷筒的整幅上切取。当试样切取时应注意,不要将一叠样品中的纸页或一组样品中的试样分开。
    弃去每组试样条顶部和底部的纸页,将余下的试页合并成试样,其质量应至少为50g,然后将试样装入容器中,称量装有试样的容器,并计算出试样质量(见注)。
    应从所取的包装单位中和每个位置上,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注:如果是定量较低的纸,50g试样的体积一定很大,因此可以使用较少的质量,但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8.1.3.2测定卷筒横向的水分变化
    按8.1.3.1规定的方洼,在卷筒横幅上至少三个位置选取试样,沿卷筒横向切取宽50 mm~75 mm的试样,试样的长边应沿纸张纵向。对每个位置所取的试样进行试验,并分别报告其结果.
    应从所取的包装单位中和每个位置,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8.2  当包装单位不能或不应全部打开时(例如按惯例进行贮藏或选择出的卷筒,可能有垫板的令)
8.2.1  测定一批样品的水分平均值
8.2.1.1  当已知纸或纸板的纵向时
    切取宽度为50 mm~75 mm.长度至少为150 mm的试样,且试样的短边应为纸张纵向,所切取的纸张量应满足试样所用量。然后去掉上面三条和任何已损坏的试样,余下的试样应至少为50g.立即将试样放人容器中,称量装有试样的容器,并计算出试样质量。
    在各包装单位中,所切取的试样位置是可以变换的。
    应从所取的包装单位中和每个位置上,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亦可选用宽度50mm~75mm的整个横幅作为试样。
8.2.1.2纸张检测仪器当不知纸或纸板的纵向时
    切取约为lOO mm×100 mm的试样,应使试样的一个边与纸页的长边平行,其后步骤应按照
8.2.1.1进行。
    注.如果是定量较低的纸,50g试样的体积一定很大,因此可以使用较少的质量,但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8.2.2测定卷筒横向或纸页中间与边缘的水分变化
    按8.2.1.1规定的方法,切取宽度为50 mm~75 mm.长度至少为150 mm的试样.在卷筒或纸页的横向上,应至少取三张试样。对每个位置所取的试样进行试验,并分别报告其结果.
    应从所取的包装单位中和每个位置上,同时制备两份试样。
9试验步骤
9.1 将装有试样的容器,故人能使温度保持在105℃士2℃的烘箱(5.3)中烘干。烘干时,可将容器(5.2)的盖子打开,也可将样品取出来摊开,但试样和容器应在同一烘箱中同时烘干。
    注,当烘干试样时,应保证烘箱中不故人其他试样。
9.2  当试样已完全烘干时,应迅速将试样放人容器中并盖好盖子,然后将容器放人干燥器中冷却,冷却时间可根据不同的容器估计出来。将容器的盖子打开并马上盖上,以使容器内外的空气压力相等,然后称量装有试样的容器,并计算出干燥试样的质量.重复土述操作,其烘干时间应至少为第一次烘干时间的一半。当连续两次在规定的时间间隔下,称量的差值不大于原试样质量的0. 1%时,即可认为试样已达恒重.第一次烘干时间对于定量小于或等于224 g/m2的试样,应不少于30 min对于定量大于224 g/m2的试样,应不少于60 min。
10  结果的表示
10.1计算方法
10.2 结果的表示
    同时进行两次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应修约至小数点后第一位,且两次测
定值问的绝对误差应不超过0.4。
1 1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项目。
11.1  当要求测定一批样品的水分平均位时:
    a)  平均值;
    b)  最大值和最小值;
    c)  标准偏差;
    d)  试验次数。
    以上各项是对于所选取的全部试样而言的。
11.2  当要求报告纸页或卷筒横向的水分变化时;
a)  平均值;
b)  最大值和最小值;
c)  标准偏差;
d)  试验次数;
e)  取样位置。
以上各项是对于按照8.1或8.2的规定所选取的每种试样而言的。
此处给出了可选择的试验步骤,并详述了任何环境或干扰对试验结果带来的影响.建议报告平均值95%的置信区间。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 287:1991章条编号对照
表B.1B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287:1991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B.1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287:1991章条编号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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